答:财税[2007]34号文件规定:个人取得单张有奖发票奖金所得不超过800元(含800元)的,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个人取得单张有奖发票奖金所得超过800元的,应全额按照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偶然所得”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提示:文件规定取得单张有奖发票奖金不超过800元的,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超过800元的全额征收个人所得税。累计中奖超过800元的仍以单张确定征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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