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4]89号)的规定,个人由于担任董事职务所取得的董事费收入,属于劳务报酬所得的性质,按照“劳务报酬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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