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复:按照个人所得税法第一条第一款的规定,如果你是中国的居民纳税人,你在中国境外工作取得的所得属于税法所说的境外所得,应当在年度终了后30日内,按照国税发[2006]162号的规定进行个人所得税的自行纳税申报。中国居民纳税人从中国境外取得的所得要按照中国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计算应纳税额,纳税人在境外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税额允许从应纳税额中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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