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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公益救济性捐赠准予在个税前扣除

2009-04-17 15:37     来源:中国会计网     
  问题:纳税人通过哪些基金会的公益救济性捐赠,准予在缴纳个人所得税前全额扣除?

  回复:纳税人通过以下基金会的公益救济性捐赠,准予在缴纳个人所得税前全额扣除:宋庆龄基金会、中国福利会、中国残疾人福利基金会、中国扶贫基金会、中国煤矿尘肺病治疗基金会、中华环境保护基金会;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基金会、中国华文教育基金会、中国绿化基金会、中国妇女发展基金会、中国关心下健康体育基金会、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基金会、中国儿童少年基金会、中国光彩事业基金会 ;中国医药卫生事业发展基金会;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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