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国税函[1996]602号文件第四条规定:
关于劳务报酬所得“次”的规定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属于同一项目连续性收入的,以一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考虑属地管辖与时间划定有交叉的特殊情况,统一规定以县(含县级市、区)为一地,其管辖内的一个月内的劳务服务为一次;当月跨县地域的,则应分别计算。
关于劳务报酬所得费用的计算与扣除获取劳务报酬所得的纳税义务人从其收入中支付给中介人和相关人员的报酬,在定率扣除20%的费用后,一律不再扣除。对中介人和相关人员取得的上述报酬,应分别计征个人所得税。
另附:在调查个人所得税偷税案件中,对纳税义务人收入取得地和居住地不在同一省级地区的,以纳税义务人、中介人居住地税务机关为主,案件涉及地区的税务机关应积极配合协助。经查证核实后查补的纳税义务人和中介人的税款、滞纳金和罚款,由其向居住地税务机关缴纳入库,其中50%划转给收入取得地的税务机关。
提示:从事设计、制图、测试等劳务,往往是接受客户的委托,按照客户的要求,完成一次劳务后取得的收入。因此,是属于只有一次性的收入,应以每次提供劳务取得的收入为一次。
某歌手与一卡拉ok厅签约,一年内每天到卡拉ok厅演唱一次,每次演出后付酬50元,在计算其劳务报酬所得时,应视为同一事项的连续性收入,以其一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计征个人所得税。
对于您的情况应按两种情况确定:一、如果与编辑部签约按您翻译每部作品支付,则应以取得的报酬为一次;二、如果与编辑部签约连续从事翻译工作取得的所得,则应以每月取得的收入为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