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案:根据国税发[1993]045号文件的规定,外籍个人取得股息(红利)所得应按下列两种情况执行:
1、外国投资者从外商投资企业取得的利润(股息),和外籍个人从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分得的股息、红利,免征所得税。[另根据(94)财税020号文件第二条第八项的规定:外籍个人从外商投资企业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2、对持有B股或海外股的外籍个人,从发行该B股或海外股的中国境内企业所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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