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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车公用向单位报销的费用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

2007-11-13 00:00     来源:中国会计网     

  问:私车公用向单位报销的费用缴纳个人所得税吗?

  答:根据京地税个[2002]568号《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有关业务政策问题的通知》文件规定:对企业支付个人车辆的支出,均应视同企业向个人支付的所得,按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纳税;但能够提供租赁合同的,可按财产租赁所得计算纳税。其他个人财产公用的,比照此办法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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