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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会评选获奖也要交个税

2007-11-13 00:00     来源:中国会计网     

“我获得了工会评选的先进工作者怎么也要交税?”日前,有部分市民咨询企业工会评选的企业先进工作者、技术标兵、三八红旗手等等发放的奖金、奖品是否需要交纳个人所得税。他们认为由于这些奖金来源于企业提取的“工会经费”,而“工会经费”可在所得税税前扣除,因此工会经费发放奖金也应免纳个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对于个人取得的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的规定是:“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免纳个人所得税:一、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因此,对于工会每年评选的企业先进工作者、技术标兵、三八红旗手、工会活动积极分子等等发放的奖金、在工会部门工作的人员因组织各种项目工作发放的奖金等等,不论奖金的来源如何,都要按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工会经费”可以在税前扣除是指在企业在缴纳企业所得税税前按计税工资2%的可列支费用,与个人所得税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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