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我公司有一2005年下半年才成立的下属企业,现年终发放年终奖,现拟计算其应缴纳的个税,却发现由于为新办企业,年限不足一年,能否按国税文件除12个月后所得税率计算其应缴税金,如不行,该怎样计算?
「解答」目前没有针对您的这种情况作特殊的限制性规定,我们的参考意见是:贵公司发放的年终奖金可按总局文件的规定除以12个月,按其商数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同时注意:根据国税发[2005]9号文的规定,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对每一个纳税人,该计税办法只允许采用一次。
微信公众号
萨恩课堂
咨询电话:400-888-3585
在线客服:点击咨询
©2001-2023 中国会计网(CANET) All Rights Reserved 运营支持:北京萨恩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实名网站认证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37473号 京ICP备1201396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