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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大节日发放的补贴是否应纳个人所得税

2007-11-13 00:00     来源:中国会计网     

  问: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现时广东省的有哪些?四大节日发放的补贴是否应纳个人所得税?

  答:现行免税的补贴、津贴有:

  (1)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的院士津贴;中国科学院资深院士、中国工程院资深院士的资深院士津贴。(国税发[1994]118号,财税字[1998]118号)

  (2)国家发给特殊贡献专家的政府特殊津贴。

  (3)对远洋运输船员(含国轮船员和外派船员)的伙食费统一用于集体用餐不发给个人的,特案允许该项补贴不计入船员个人的应纳税工资、薪金收入。(国税发[1999]202号)

  (4)不属于工资、薪金性质的补贴、津贴或者不属于纳税人本人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的收入不征税。主要是:独生子女补贴;托儿补助费;执行公务员工资制度未纳入基本工资总额的补贴、津贴差额和家属成员的副食品补贴;差旅费津贴、误餐补助。(国税发[1994]089号)

  因此除上述列举外,所有的补贴及津贴都应并入当月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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