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内退一次性补贴是否需缴纳个人所得税?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58 号)规定,个人在办理内部退养手续后从原任职单位领取的一次性收入,应按办理内部退养手续后至法定退休年龄之间的所属月份进行平均,并与领取当月的“工资、薪金”所得合并减除当月费用扣除标准,以余额为基数确定适用税率,再将当月工资、薪金加上取得的一次性收入,减去费用扣除标准,按适用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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