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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一次性取得的经济补偿金如何计缴个人所得税

2007-11-13 00:00     来源:中国会计网     

  问:个人一次性取得的经济补偿金如何计缴个人所得税?

  答:个人由于用人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取得的生活补助费等收入的征税规定。劳动合同履行完毕,个人因与用人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而取得的生活补助费等收入,属于与其任职、受雇活动有关的工资、薪金性质的所得,应在其取得的当月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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