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企业以未分配利润转增实收资本是否要缴个人所得税? 答:对属于个人分得并再投入公司(转增资本)的部分,应按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税款由公司代扣代缴。 依据:国税法[1994]289号《关于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国税函[1998]333号《关于盈余公积金转增注册资本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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