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税务学习 > 纳税辅导 > 个人所得税辅导 > 正文

企业发放的冷饮费是否可以在税前扣除

2007-11-13 00:00     来源:中国会计网     

  问:企业发放的冷饮费是否可以在税前扣除?

  答:根据《关于调整企业职工夏季防暑降温清凉饮料费标准的通知》(浙劳社劳薪 [2004]27)的规定,今年企业夏季防暑降温清凉饮料费的发放标准为:高温作业工人每人每月120元;非高温作业工人每人每月100元;一般工作人员每人每月95元。发放时间为4个月,开支列入企业成本费用。

微信公众号

萨恩课堂

咨询电话:400-888-3585

在线客服:点击咨询

©2001-2023 中国会计网(CANET) All Rights Reserved 运营支持:北京萨恩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实名网站认证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37473号 京ICP备1201396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