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企业发放的冷饮费是否可以在税前扣除? 答:根据《关于调整企业职工夏季防暑降温清凉饮料费标准的通知》(浙劳社劳薪 [2004]27)的规定,今年企业夏季防暑降温清凉饮料费的发放标准为:高温作业工人每人每月120元;非高温作业工人每人每月100元;一般工作人员每人每月95元。发放时间为4个月,开支列入企业成本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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