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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行核定征收的合伙企业投资者怎样缴纳个人所得税

2007-11-13 00:00     来源:中国会计网     

  问:实行核定征收的合伙企业投资者怎样缴纳个人所得税?

  答: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规定〉的通知》(财税[2000]91号)的规定,实行核定应税所得率征收方式的合伙企业,其投资者应纳税额的计算方法,以该企业取得的收入总额和适用的应税所得率计算出应纳税所得总额,再按各投资者合伙协议约定的分配比例确定各投资者应纳税所得额,合伙协议没有约定分配比例的,以全部应纳税所得总额和合伙人数量平均计算各投资者的应纳税所得额。据此比照个人所得税法的“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应税项目,适用5%—35%的五级超额累进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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