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本校临时从外面聘用一教师,其个人所得税应如何缴纳? 答:非雇用关系的临时聘用人员适用“劳务报酬所得”应税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减除费用800元,4000元以上的减除20%费用,税率为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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