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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投资企业债券取得利息是否缴纳个人所得税

2007-11-13 00:00     来源:中国会计网     
个人投资企业债券取得利息是否缴纳个人所得税?

目前,企业发行的债券品种较多,如国电总公司发行的电力债券、三峡总公司发行的三峡债券、铁道部发行的中铁建设债券、中信集团发行的中信债券等均属企业债券。根据我国个人所得税法的有关规定,个人取得企业债券利息收入,一直作为“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应税项目,按20%的比例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因此,个人投资者无论是在一级发行市场还是在二级市场购买企业债券,持有到期后取得的利息收入均应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税款由兑付利息的机构负责代扣代缴。此外,个人投资者持有的企业债券在债券到期前转让的,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的有关规定,转让产生的价差收入,应按“财产转让所得”应税项目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

有没有免征个人所得税照顾?

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规定,国债利息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免纳个人所得税。其中,国债利息是指个人持有我国财政部发行的债券而取得的利息所得,即国库券利息;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是指个人持有经国务院批准发行的金融债券而取得的利息所得。对于一些经国务院有关部委批准,以企业债券形式筹集部分建设资金或经营性资金,如铁道部发行的中铁建设债券,中国建设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用于自身经营的债券等,均不属于免税债券范畴。因此,对个人投资企业债券没有免税照顾。

购买债券得注意哪些事项?

个人所得税法是判断应否缴纳个人所得税的唯一依据,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能以企业债券发行公告中是否告示应缴税而确定是否需要纳税。在此,提醒广大债券投资者,购买债券时要提前了解所购买债券的类型、其利息收入是否应纳个人所得税,同时要充分考虑二级市场各种风险,据此计算投资收益并决定是否投资,以免造成个人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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