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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企为雇员购买住房、汽车等个人消费品如何计征个税

2007-11-13 00:00     来源:中国会计网     
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为符合一定条件的雇员购买住房、汽车等个人消费品,雇员在企业工作达到一定年限或满足其他条件后,该住房、汽车的所有权完全归雇员个人所有。对于个人取得上述实物福利,应在个人取得实物的当月里,按照有关凭证上注明价格或主管税务机关核定的价格并入其工资、薪金所得征税。对取得前述实物价值较高的,可根据企业规定取得该财产所有权需达到的工作年限内(高于5年的按5年计算)平均分月计入工资、薪金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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