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税务学习 > 纳税辅导 > 个人所得税辅导 > 正文

个人独资、合伙企业的三险一金税前扣除问题

2007-11-13 00:00     来源:中国会计网     
个人独资、合伙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财产保险、运输保险以及个人独资、合伙企业的投资者和从业人员的养老、医疗、失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等费用支出,按国家有关规定的标准计算扣除。个人独资、合伙企业的投资者个人提存的住房公积金予以税前扣除不得超过企业员工提存的住房公积金平均数的三倍。

微信公众号

萨恩课堂

咨询电话:400-888-3585

在线客服:点击咨询

©2001-2023 中国会计网(CANET) All Rights Reserved 运营支持:北京萨恩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实名网站认证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37473号 京ICP备1201396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