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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应何时申报纳税

2007-11-13 00:00     来源:中国会计网     
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应纳的税款,按年计算,由纳税义务人在年度终了后三十日内缴入国库。纳税义务人在一年内分次取得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的,应当在取得每次所得后的七日内预缴,年终终了后三个月内汇算清缴,多退少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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