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税务学习 > 纳税辅导 > 个人所得税辅导 > 正文

演员取得的报酬应如何纳税

2007-11-13 00:00     来源:中国会计网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发[1995]171号文件规定,演职员参加非任职单位组织的演出取得的报酬为劳务报酬所得,按次缴纳个人所得税。演职员参加任职单位组织的演出取得的报酬为工资、薪金所得,按月缴纳个人所得税。

微信公众号

萨恩课堂

咨询电话:400-888-3585

在线客服:点击咨询

©2001-2023 中国会计网(CANET) All Rights Reserved 运营支持:北京萨恩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实名网站认证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37473号 京ICP备1201396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