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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应如何计征个人所得税

2007-11-13 00:00     来源:中国会计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规定:“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减除费用800元;4000元以上的,减除20%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三条规定:“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2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一项特许权的一次许可使用所取得的收入为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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