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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应如何缴纳个税

2007-11-13 00:00     来源:中国会计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条第七款规定:“利息、股息、红利所得,是指个人拥有债权、股权而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规定:“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三条第五款规定:“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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