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科目考试适用的已颁布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截止日期2021 年3 月31日 。
本科目属于综合运用性学科,注重培养应试者运用专业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以及处理 各项实际业务的操作水平。在掌握《税法(I)》、《税法(II)》和《财务与会计》的基础上,要求应试者了解税务师行业的基本制度和规则,熟悉各项涉税服务业务的具体操作程序和操作规范,掌握税务师行业执业的基本知识和技能。 本年度在2020年大纲的基础上,做了较大的调整,主要修订内容包括:
1、概述部分,主要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3号(以下简称13号公告)对涉税专业服务的有关规定,明确涉税专业服务的内涵、外延,明确税务师、税务师事务所、税务师协会各自的职责和任务等。
2、税收征收管理,主要依据《税收征管法》,介绍征纳双方的权利义务,税收征管主要程序和管理环节,增加税务风险管理、税收信息化等新的内容。
3、涉税专业服务业务,依据13号公告,明确涉税专业服务八项业务的内涵、外延,按照税务师及事务所实际执业的成熟度和案例积累等情况,适当划分、简并八项业务的章节,并保留原有教材的合理内容。
4、纳税审核与涉税会计核算,是最能体现税务师专业性和职业判断的内容,修订中作为税务师的执业的基本程序、技能和方法单独成章。纳税审核主要体现综合性方法和技能,贯穿涉税服务全过程,与各税种纳税申报代理和涉税鉴证服务有所区别和侧重;涉税会计核算明确税法与会计法(包括会计准则)在立法目的、调整对象、立法程序与技术以及处理依据与原则存在的诸多差异,按税种排序,并强调税会差异与调整。另外,根据相关税收政策变化对部分章节内容进行了补充和调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