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会计继续教育一样,税务师通过税务师考试是需要继续教育的。税务师继续教育实行中税协、地方税协、税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事务所)三级管理。
一、税务师参加继续教育的形式
税务师可以自愿选择参加继续教育的形式,主要有这些形式:
(一)中税协、地方税协组织的各类业务培训班;
(二)中税协网校举办的远程教育培训;
(三)中税协或地方税协组织的专题研讨会、学术报告会等;
(四)财税相关专业的在职学历(学位)教育、国家职业资格教育;
(五)经地方税协认可的其他方式。
二、学习方式:
税务师可以参加中税协网校举办的远程教育辅导、中税协相关专业的在职学历教育、国家职业资格教育等完成继续教育。
三、学分要求:
税务师参加继续教育的时间每年累计应不少于90学时,在事务所从业的税务师每年完成中税协组织的继续教育学时须不少于32学时,不在事务所从业的税务师及其他涉税专业服务人员须不少于10学时。税务师应在取得税务师职业资格的次年开始参加继续教育。
课程安排:
公需科目包括:税务师等专业技术人员应当掌握的相关法律法规、理论政策、职业道德、公文写作、信息技术等基本知识。
专业科目包括:从事涉税服务工作应当掌握的税收、财务会计、金融、涉税服务业务规范等相关专业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