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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宁夏审计师考试合格证书领取通知

2018-06-15 15:59     来源:宁夏人事考试中心     

宁夏2017年审计师考试合格证书领取已经开始,合格考生需携带有效身份证原件到银川市人事考试培训中心(银川市金凤区万寿路177号银川市民大厅C3厅)领取证书。

关于公布2017年度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标准及合格人员名单的通知
宁人社函〔2018〕352号

各市、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劳动保障)局、审计局,区直有关部门、中央驻宁有关单位人事处:

根据《审计署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关于2017年度高级审计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及有关事项的通知》(审考办字〔2017〕3号),2017年度高级审计师资格考试科目《经济理论与宏观经济政策》、《审计理论与审计案例分析》,国家考试合格标准均为60分(各科目试卷满分均为100分)。凡经过考试达到国家合格标准的人员,由全国审计考办颁发高级审计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书,此证书自签发之日起三年内有效。我区合格人数为5人,现予以公布。成绩合格证书签发日期为2017年12月21日。

根据《审计署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关于公布2017年度审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与审计师资格考试结果及有关事项的通知》(审考办字〔2017〕4号),2017年度审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审计师资格两个级别考试的合格标准是《审计专业相关知识》和《审计理论与实务》两个科目均为60分(各科目试卷满分均为100分)。我区合格人数为37人,其中初级资格7人、审计师资格30人,现予以公布。合格人员专业技术资格取得时间为2017年10月22日。

请考生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60日内,携带有效身份证原件到银川市人事考试培训中心(银川市金凤区万寿路177号银川市民大厅C3厅)领取证书。联系电话:(0951)5555751,5555752,5555753。逾期未领取将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启用新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的通知》(人社厅发〔2017〕141号)有关规定处理(考生应按证书发放机构要求领取证书,未按时领取的证书,由证书发放机构代为保管;考试结束满五年仍未领取的,由指定印制企业统一回收销毁)。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自治区审计厅 
2018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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