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审计师考试 > 审计师考试报名 > 正文

2018年广西初、中级审计师考试报名入口开通

2018-06-11 16:01     来源:中国会计网     

广西2018年初、中级审计师考试报名入口开通!广西2018年初、中级审计师考试报名时间为6月11日-6月28日,现场资格审核时间为6月25日-6月28日,报考人员须完成网上填报、现场资格审核和网上缴纳报名考试费等报考程序,方为报考成功。报考人员可录广西人事考试网(www.gxpta.com.cn)、中国审计数字在线网的“审计考试专区”(网址http://www.icnao.cn/auditexam)进行网上报名。

广西2018年初、中级审计师考试报名入口:

报考程序

本次考试报考人员须完成网上填报、现场资格审核和网上缴纳报名考试费等报考程序,方为报考成功。

(一)网上填报

报考人员于2018年6月11日上午9∶00至2018年6月28日下午17∶00期间统一登录广西人事考试网(www.gxpta.com.cn)、中国审计数字在线网的“审计考试专区”(网址http://www.icnao.cn/auditexam)进行网上报名按要求进行注册、上传照片和填写个人报考信息。

为落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加强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安全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64号)文件要求,报考人员原则上只能在现工作地或户籍所在地报名参加考试。

报考人员进入报名网站后,应仔细阅读“报名须知”,了解报名“常见问题”、“报名条件”和“报名流程”,详细了解掌握报名政策和具体要求,做好各项报名资料准备工作。

报考人员可参照网上报名平台上的《电子照片制作指南》,编辑提交符合规定格式和文件大小的照片。报考人员需要进行报名信息确认,下载并打印《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报名信息一旦确认就不能更改,报考人员需要仔细核对后再进行报名信息确认操作。

(二)现场资格审核

1.现场资格审核时间:2018年6月25日至2018年6月28日(上午09∶00-12∶00 ,下午14∶30 -17∶00)。

2. 本次考试我区只设置区直报名点,全区所有报考人员统一到南宁办理现场资格审核手续,审核地点:南宁市桂春路9号广西就业大厦一楼大厅广西人事考试业务服务窗口,联系人:周晓萍、肖肖,联系电话:0771-5800595,0771-5800626。

3.现场资格审核提供材料。报考人员持学历证书,身份证,初、中级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本人单位审核批准的《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于规定期限内到审核地点进行资格审核。

其中初级资格报考条件,普通高中、职业高中和技工学校合格毕业生取得的学历,视同于教育部门认可的中专以上学历;尚未获得学历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应提供能够证明在2018年度可毕业的有效证件(如学生证)和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证明。

属地管理报考资格审核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供:

(1)非广西居民身份证或户籍,工作单位属广西的报考人员,提供《广西壮族自治区居住证》或截止报名结束连续缴费6个月的社会保险缴费记录。

(2)非广西居民身份证或户籍,非广西工作单位,但在广西有临时工作项目的报考人员,提供《广西壮族自治区居住证》。

(三)网上缴纳报名考试费

1.本次考试全部实行网上缴费。报考人员现场资格审核通过后,自行登录网报系统进行网上缴费。

报考人员网上缴费操作结束后,请登录报名系统查看缴费状态,若缴费结束后查询仍是未缴费状态,说明缴费未成功,请在缴费时间内及时缴费。

2.缴费时间。2018年6月25日上午9∶00至2018年7月4日下午17∶00。

3.收费标准。按照《关于广西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的通知》(桂审培〔2017〕103号)文件的规定,我区审计专业技术资格全国统一考试的收费标准为:初级62元/人·科,中级62元/人·科,高级70元/人·科。

4.票据领取。票据做为报销凭证,若需要领取的,请按规定时间领取:(1)凭网上缴费的资格考试报名表或本人居民身份证领取票据;(2)票据领取时间:网上缴费后于2018年9月19日-2018年10月19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办理,节假日不办理;(3)票据领取地点:南宁市桂春路9号广西就业大厦一楼大厅广西人事考试业务服务窗口(所开票据均为非税收入专用收据)。

(四)报考要求

报考人员对提交报考信息及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如提交虚假信息、材料的,一经发现,将按相关规定处理,取消报考资格;已参加考试且成绩合格的,取消已取得专业技术资格,不予发放资格证书;取得相应证书的,由证书签发机关宣布证书无效并收回证书。情节严重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五)未按规定时间进行报名和缴费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不再受理补报手续。

报考条件

(一)初、中级资格考试

初、中级资格考试按照《审计署、人事部关于修订印发及其实施办法的通知》(审人发〔2003〕4 号)的规定实施。

参加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职业道德;

2. 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以及有关财经法规和制度,无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 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4. 从事审计、财经工作。

参加初级资格考试人员,除具备以上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教育部门认可的中专以上学历。

参加中级资格考试人员,除具备以上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 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审计、财经工作满5 年;

2. 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审计、财经工作满4 年;

3. 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毕业,从事审计、财经工作满2年;

4. 取得硕士学位,从事审计、财经工作满1 年;

5. 取得博士学位。

微信公众号

萨恩教育

咨询电话:400-888-3585

在线客服:点击咨询

©2001-2023 中国会计网(CANET) All Rights Reserved 运营支持:北京萨恩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实名网站认证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37473号 京ICP备1201396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