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2017年初级审计师考试、中级审计师考试报名时间为6月8日至6月28日,现场资格审核时间为2018年1月16日至1月18日 ,准考证打印时间为10月17日至10月21日,应试人员通过山西人事考试网(www.sxpta.com)的链接进入中国审计数字在线网审计考试专区(www.icnao.cn/auditexam)进行报名。
山西省2017年度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公告
根据《山西省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山西省2017年度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晋人考函〔2017〕13 号)安排,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考试时间
2017年度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定于10月22日举行。
为方便应试人员报考,根据此次考试的相关规定,我们编制了《山西省2017年度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考手册》(以下简称《报考手册》),内容包括考试时间、专业设置、考试收费、报名流程、报名条件、资格审核、注意事项、考场规则、违纪违规等,请认真阅读,准确掌握。
二、报名时间
考试报名均通过中国审计数字在线网 “审计考试专区”(www.icnao.cn/auditexam)进行,考试前不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工作在考试成绩公布后进行;考试实行属地管理,在山西报名参加考试的应试人员现工作地或户籍所在地须在山西,报名资格须符合《报考手册》中的规定;考点设在太原市,具体地点见准考证。
网上报名:6月8日至6月28日
照片审核:6月8日至6月28日
网上交费:6月8日至6月29日
准考证打印:10月17日至10月21日
票据领取:10月17日至10月20日凭准考证、身份证到省人事考试中心(太原市体育西路317-1号302室)领取考试交费票据。
成绩查询:12月底登录报名网站查询
三、资格审核
报名资格审核由各市人事考试中心负责。资格审核对象为考试当年全部应试科目成绩合格人员。
成绩公布后,资格审核对象应严格按照《资格审核公告》要求的时间、地点,携带要求的相关资料如期参加现场资格审核,逾期未参加的,按自动放弃本次考试处理,当次全部科目成绩无效。
审核公告发布:1月11日前
现场资格审核:1月16日至1月18日
联系电话:
山西省人事考试中心:
0351-7330283(网报咨询、资格审核),
0351-7339662(成绩管理),
0351-7330067(考试收费),
0351-7338331(票据发放)。
附件:山西省2017年度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考手册
山西省人事考试中心
2017年6月5日
山西省2017年度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考手册
一、考试时间
日期 | 考试时间 | 考试科目 | |
10 月 22 日 星期日 |
上午 | 09:00—11:30(2.5 小时) | 审计专业相关知识(初、中级)(客观题) |
09:00—12:00(3.0 小时) | 经济理论与宏观经济政策(高级)(主观题) | ||
下午 | 14:00—16:30(2.5 小时) | 审计理论与实务(初、中级)(客观题) | |
14:00—17:00(3.0 小时) | 审计理论与审计案例分析(高级)(主观题) |
二、科目设置
审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和中级(审计师)资格实行全国统一考试制度。初、中级资格考试科目为《审计专业相关知识》、《审计理论与实务》,考试分两个半天进行,上午为《审计专业相关知识》,下午为《审计理论与实务》,两个科目的考试时间均为 2.5 小时。
高级审计师资格实行考试与评审相结合的评价办法。考试采取闭卷笔答方式,考试科目为《经济理论与宏观经济政策》和《审计理论与审计案例分析》,考试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分两个半天进行,各科目的考试时间均为 3 个小时。
三、考试收费
名称 | 考试科目 | 上缴 | 省组织 | 考试费 | |
考务费 | 考试费 | 合计 | |||
1. | 审计专业相关知识(客观题) | 12.00 | 50.00 | 62.00 | |
初、中级资格考试 | 2. | 审计理论与实务(客观题) | 12.00 | 50.00 | 62.00 |
合计 | 24.00 | 100.00 | 124.00 | ||
1. | 经济理论与宏观经济政策(主观题) | 20.00 | 50.00 | 70.00 | |
高级资格考试 | 2. | 审计理论与审计案例分析(主观题) | 20.00 | 50.00 | 70.00 |
合计 | 40.00 | 100.00 | 140.00 |
考务费按《审计署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审考办字〔2017〕1 号)的规定执行;省组织考试费参照我省同类考试收费标准,按每人每科 50 元预收取(表二)。
五、报名流程
(一)应试人员通过山西人事考试网(www.sxpta.com)的链接进入中国审计数字在线网审计考试专区(www.icnao.cn/auditexam)进行报名。报名前须认真阅读报名网站审计考试专区 “考试公告”中 “网上报名需知”、“考生操作手册”、“网上报名常见问题”、“电子照片制作指南”等内容,熟知报名操作,顺利完成报名。
(二)应试人员须按照注册用户、上传照片、填报信息、信息确认、照片审核、网上交费、网上打印准考证的流程进行;未确认报名信息的,应试人员可自行修改;报名信息确认后,任何信息将不能修改。报名资格审核在成绩发布后进行。
(三)应试人员须严格按要求真实准确填写报考信息,提供虚假信息或因信息错误造成不能参加考试的,后果自负。
注:如果忘记登录用户名和密码,可联系世纪互联找回,联系电话 010‐64391203
六、报考条件
(一)参加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具有良好职业道德。
2.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以及有关财经法规和制度,无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4.从事审计、财经工作。
(二)参加初级资格考试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教育部门认可的中专以上学历。对尚未获得学历证书的应届毕业生,持能够证明其在考试年度可毕业的有效证件(如学生证等)和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证明也可参加报名。
(三)参加中级资格考试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审计、财经工作满 5 年。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审计、财经工作满 4 年。
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审计、财经工作满 2 年。
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审计、财经工作满 1 年。
5.取得博士学位。
(四)参加高级资格考试人员,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各项法律,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参加考试。
1.获得博士学位,取得审计师或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审计工作满 2 年。
2.获得硕士学位,取得审计师或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审计工作满 4 年。
3.大学本科毕业,取得审计师或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审计工作满 5 年。
4.大学专科毕业,取得审计师或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审计工作满 6 年。
报名条件中所规定的从事审计、财经工作年限,其截止时间为 2017 年 12 月 31 日。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是指会计师、经济师、统计师、工程师等。
六、资格审核
此次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山西考区考试前不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工作将在考试成绩公布后进行,资格审核对象为考试当年全部应试科目成绩合格人员。成绩公布后将在山西人事考试网上发布资格审核公告,具体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见审核公告。成绩合格人员须严格按规定时间到指定的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审核,逾期未参加按自动放弃本次考试处理,当次全部科目成绩无效。成绩合格人员参加现场资格审核需提供以下材料:
(一) 通过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一式二份,审核盖章后一份由审核部门留存,一份由成绩合格人员存入个人档案。
(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三)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四)现工作地居住证明(身份证或户口本或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五)其它审核材料:
报考初级的成绩合格人员,尚未获得学历证书的应届毕业生,持能够证明其在考试年度可毕业的有效证件(如学生证等)和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证明报考中、高级的成绩合格人员,需提供从事审计专业技术工作年限证明一份。报考高级的成绩合格人员,需提供审计师或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七、注意事项
应试人员应考时,只准携带铅笔、橡皮、钢笔、签字笔、圆珠笔、没有文字存储功能的计算器等必备工具。考场上备有草稿纸,供应试人员使用,考后收回。应试人员应仔细阅读试卷和答题卡上的答题要求后再进行答题。初、中级资格考试须用2B 铅笔,对准题号填涂所选项信息点作答。高级资格考试须用黑色签字笔,对照题号在相应答题栏内作答,并注意字体大小,所有答案必须写入规定的答题栏内,不得超出答题栏边框或另附其他答题纸。答题卡不得折叠、弄皱,如有书写或填涂错误需修改的,初、中级资格考试修改时务必用橡皮擦干净,高级资格考试将书写错误的内容划掉即可。
八、考场规则
一、考试开始前 30 分钟应试人员凭准考证、居民身份证进入考场,对号入座并将两证置于桌面右上角以便查对。考试开始 5 分钟后不得入场;考试开始 2 个小时内不得退场,退场后不得再次进入考场,不得在考场附近停留喧哗。
二、应试人员进场、退场必须进行签到、签退确认,自觉接受身份核对、携带物品检查。三、应试人员应严格按考试要求携带考试用品。不得携带移动电话等电子设备进入考场,
已带的要切断电源存放在指定位置,不得带至座位。
四、考试开始时,应试人员必须首先在试卷或答题纸、答题卡规定的位置上准确填写(涂)姓名、准考证号等内容,不得错漏填涂,不得超过装订线,不得做任何标志。
五、应试人员不得要求考试工作人员解释试题,如遇试卷分发错误、页码次序不对、字迹模糊或试卷、答题纸、答题卡有皱折、污损等问题,可举手示意,由考试工作人员核实处理。
六、应试人员须严格按照规定用笔在规定位置作答,书写要清楚、工整,填涂要规范、整洁。七、考场内必须保持安静,禁止吸烟,不得互借传递任何物品。应试人员应自觉维护考场秩序,爱护公共财物,共同创造文明和谐应试环境。
八、考试结束时,应试人员立即停止答卷,经考试工作人员检查收卷并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不得将试卷、答题纸、答题卡和草稿纸带出考场。
九、应试人员应服从管理,接受监督,诚信应试。对未按规定作答,旁窥、交头接耳、打手势,违反规定翻阅参考资料,传递损毁试卷、答题纸、答题卡、或草稿纸带出考场,冒名顶替参加考试,利用通讯工具接收、发送考试信息,扰乱考试秩序,拒绝、妨碍考试工作人员履行管理职责,威胁、侮辱、诽谤、诬陷他人等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十、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构成犯罪的,交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