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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2017年审计师考试报名时间6月8日起

2017-06-05 17:37     来源:中国审计数字在线     

山西2017年初级审计师考试、中级审计师考试报名时间为6月8日至6月28日,现场资格审核时间为2018年1月16日至1月18日 ,准考证打印时间为10月17日至10月21日,应试人员通过山西人事考试网(www.sxpta.com)的链接进入中国审计数字在线网审计考试专区(www.icnao.cn/auditexam)进行报名。

山西省2017年度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公告

根据《山西省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山西省2017年度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晋人考函〔2017〕13 号)安排,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考试时间

2017年度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定于10月22日举行。

为方便应试人员报考,根据此次考试的相关规定,我们编制了《山西省2017年度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考手册》(以下简称《报考手册》),内容包括考试时间、专业设置、考试收费、报名流程、报名条件、资格审核、注意事项、考场规则、违纪违规等,请认真阅读,准确掌握。

二、报名时间

考试报名均通过中国审计数字在线网 “审计考试专区”(www.icnao.cn/auditexam)进行,考试前不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工作在考试成绩公布后进行;考试实行属地管理,在山西报名参加考试的应试人员现工作地或户籍所在地须在山西,报名资格须符合《报考手册》中的规定;考点设在太原市,具体地点见准考证。

网上报名:6月8日至6月28日

照片审核:6月8日至6月28日

网上交费:6月8日至6月29日

准考证打印:10月17日至10月21日

票据领取:10月17日至10月20日凭准考证、身份证到省人事考试中心(太原市体育西路317-1号302室)领取考试交费票据。

成绩查询:12月底登录报名网站查询

三、资格审核

报名资格审核由各市人事考试中心负责。资格审核对象为考试当年全部应试科目成绩合格人员。

成绩公布后,资格审核对象应严格按照《资格审核公告》要求的时间、地点,携带要求的相关资料如期参加现场资格审核,逾期未参加的,按自动放弃本次考试处理,当次全部科目成绩无效。

审核公告发布:1月11日前

现场资格审核:1月16日至1月18日

联系电话:

山西省人事考试中心:

0351-7330283(网报咨询、资格审核),

0351-7339662(成绩管理),

0351-7330067(考试收费),

0351-7338331(票据发放)。

附件:山西省2017年度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考手册

山西省人事考试中心 
2017年6月5日

山西省2017年度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考手册

一、考试时间

日期 考试时间 考试科目
10 月 22 日

星期日
上午 09:00—11:30(2.5 小时) 审计专业相关知识(初、中级)(客观题)
09:00—12:00(3.0 小时) 经济理论与宏观经济政策(高级)(主观题)
下午 14:00—16:30(2.5 小时) 审计理论与实务(初、中级)(客观题)
14:00—17:00(3.0 小时) 审计理论与审计案例分析(高级)(主观题)

二、科目设置

审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和中级(审计师)资格实行全国统一考试制度。初、中级资格考试科目为《审计专业相关知识》、《审计理论与实务》,考试分两个半天进行,上午为《审计专业相关知识》,下午为《审计理论与实务》,两个科目的考试时间均为 2.5 小时。

高级审计师资格实行考试与评审相结合的评价办法。考试采取闭卷笔答方式,考试科目为《经济理论与宏观经济政策》和《审计理论与审计案例分析》,考试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分两个半天进行,各科目的考试时间均为 3 个小时。

三、考试收费

名称   考试科目 上缴 省组织 考试费
  考务费 考试费 合计
     
  1. 审计专业相关知识(客观题) 12.00 50.00 62.00
初、中级资格考试 2. 审计理论与实务(客观题) 12.00 50.00 62.00
    合计 24.00 100.00 124.00
  1. 经济理论与宏观经济政策(主观题) 20.00 50.00 70.00
高级资格考试 2. 审计理论与审计案例分析(主观题) 20.00 50.00 70.00
    合计 40.00 100.00 140.00

考务费按《审计署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审考办字〔2017〕1 号)的规定执行;省组织考试费参照我省同类考试收费标准,按每人每科 50 元预收取(表二)。

五、报名流程

(一)应试人员通过山西人事考试网(www.sxpta.com)的链接进入中国审计数字在线网审计考试专区(www.icnao.cn/auditexam)进行报名。报名前须认真阅读报名网站审计考试专区 “考试公告”中 “网上报名需知”、“考生操作手册”、“网上报名常见问题”、“电子照片制作指南”等内容,熟知报名操作,顺利完成报名。

(二)应试人员须按照注册用户、上传照片、填报信息、信息确认、照片审核、网上交费、网上打印准考证的流程进行;未确认报名信息的,应试人员可自行修改;报名信息确认后,任何信息将不能修改。报名资格审核在成绩发布后进行。

(三)应试人员须严格按要求真实准确填写报考信息,提供虚假信息或因信息错误造成不能参加考试的,后果自负。

注:如果忘记登录用户名和密码,可联系世纪互联找回,联系电话 010‐64391203

六、报考条件

(一)参加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具有良好职业道德。

2.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以及有关财经法规和制度,无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4.从事审计、财经工作。

(二)参加初级资格考试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教育部门认可的中专以上学历。对尚未获得学历证书的应届毕业生,持能够证明其在考试年度可毕业的有效证件(如学生证等)和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证明也可参加报名。

(三)参加中级资格考试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审计、财经工作满 5 年。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审计、财经工作满 4 年。

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审计、财经工作满 2 年。

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审计、财经工作满 1 年。

5.取得博士学位。

(四)参加高级资格考试人员,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各项法律,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参加考试。

1.获得博士学位,取得审计师或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审计工作满 2 年。

2.获得硕士学位,取得审计师或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审计工作满 4 年。

3.大学本科毕业,取得审计师或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审计工作满 5 年。

4.大学专科毕业,取得审计师或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审计工作满 6 年。

报名条件中所规定的从事审计、财经工作年限,其截止时间为 2017 年 12 月 31 日。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是指会计师、经济师、统计师、工程师等。

六、资格审核

此次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山西考区考试前不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工作将在考试成绩公布后进行,资格审核对象为考试当年全部应试科目成绩合格人员。成绩公布后将在山西人事考试网上发布资格审核公告,具体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见审核公告。成绩合格人员须严格按规定时间到指定的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审核,逾期未参加按自动放弃本次考试处理,当次全部科目成绩无效。成绩合格人员参加现场资格审核需提供以下材料:

(一) 通过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一式二份,审核盖章后一份由审核部门留存,一份由成绩合格人员存入个人档案。

(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三)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四)现工作地居住证明(身份证或户口本或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五)其它审核材料:

报考初级的成绩合格人员,尚未获得学历证书的应届毕业生,持能够证明其在考试年度可毕业的有效证件(如学生证等)和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证明报考中、高级的成绩合格人员,需提供从事审计专业技术工作年限证明一份。报考高级的成绩合格人员,需提供审计师或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七、注意事项

应试人员应考时,只准携带铅笔、橡皮、钢笔、签字笔、圆珠笔、没有文字存储功能的计算器等必备工具。考场上备有草稿纸,供应试人员使用,考后收回。应试人员应仔细阅读试卷和答题卡上的答题要求后再进行答题。初、中级资格考试须用2B 铅笔,对准题号填涂所选项信息点作答。高级资格考试须用黑色签字笔,对照题号在相应答题栏内作答,并注意字体大小,所有答案必须写入规定的答题栏内,不得超出答题栏边框或另附其他答题纸。答题卡不得折叠、弄皱,如有书写或填涂错误需修改的,初、中级资格考试修改时务必用橡皮擦干净,高级资格考试将书写错误的内容划掉即可。

八、考场规则

一、考试开始前 30 分钟应试人员凭准考证、居民身份证进入考场,对号入座并将两证置于桌面右上角以便查对。考试开始 5 分钟后不得入场;考试开始 2 个小时内不得退场,退场后不得再次进入考场,不得在考场附近停留喧哗。

二、应试人员进场、退场必须进行签到、签退确认,自觉接受身份核对、携带物品检查。三、应试人员应严格按考试要求携带考试用品。不得携带移动电话等电子设备进入考场,

已带的要切断电源存放在指定位置,不得带至座位。

四、考试开始时,应试人员必须首先在试卷或答题纸、答题卡规定的位置上准确填写(涂)姓名、准考证号等内容,不得错漏填涂,不得超过装订线,不得做任何标志。

五、应试人员不得要求考试工作人员解释试题,如遇试卷分发错误、页码次序不对、字迹模糊或试卷、答题纸、答题卡有皱折、污损等问题,可举手示意,由考试工作人员核实处理。

六、应试人员须严格按照规定用笔在规定位置作答,书写要清楚、工整,填涂要规范、整洁。七、考场内必须保持安静,禁止吸烟,不得互借传递任何物品。应试人员应自觉维护考场秩序,爱护公共财物,共同创造文明和谐应试环境。

八、考试结束时,应试人员立即停止答卷,经考试工作人员检查收卷并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不得将试卷、答题纸、答题卡和草稿纸带出考场。

九、应试人员应服从管理,接受监督,诚信应试。对未按规定作答,旁窥、交头接耳、打手势,违反规定翻阅参考资料,传递损毁试卷、答题纸、答题卡、或草稿纸带出考场,冒名顶替参加考试,利用通讯工具接收、发送考试信息,扰乱考试秩序,拒绝、妨碍考试工作人员履行管理职责,威胁、侮辱、诽谤、诬陷他人等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十、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构成犯罪的,交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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