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自然资源厅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关于推动资产评估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的通知
川财规〔2024〕10号 2024-10-28
省级各部门,各市(州)财政局、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评估行业协会,各资产评估机构:
现将《关于推动资产评估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自然资源厅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4年10月28日
关于推动资产评估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
为全面提升我省资产评估行业服务四川现代化建设能力,推动资产评估行业高质量发展,有力服务保障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等有关规定,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强党的建设
(一)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发挥资产评估行业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把党的工作融入资产评估行业运行和发展全过程,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行业的贯彻落实,更好地组织、引导、团结从业人员,充分发挥行业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不断增强党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
(二)夯实基层组织建设。全面落实行业党建责任,细化党建责任指标,强化党建责任考核,推进资产评估机构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推动“两个覆盖”提质增效,全覆盖实施“党建入章”“双向进入、交叉任职”“一肩挑”“双培工程”。支持资产评估机构党组织参与重大业务决策,加强品牌建设、促进党建提档升级。推动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实现党建业务双促进、共提升。
(三)强化统战群团建设。抓实行业代表人士队伍建设,贯通“发现、培养、推荐、使用”环节,支持行业代表人士立足专业优势参政议政。坚持统战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凝聚政治共识,汇聚行业力量。鼓励、支持有条件的资产评估机构建立团组织,大力加强行业团的建设,引导行业青年听党话、跟党走。
(四)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加强从业人员廉洁教育,增强廉洁自律意识。推进落实行业党内监督制度,推动党的监督与行业执业监督有机结合,加强行业纪检队伍建设。完善党员从业人员违纪违规联动处置机制,强化监督结果运用。对受到行业惩戒、行政处罚或司法处理的党员从业人员,进行党内追责问责。
二、服务行业发展
(五)推动评估制度建设。建立完善评估业务管理制度体系,规范评估委托人、评估机构、评估专业人员等评估活动当事人的行为,落实评估主体责任,保障维护利益相关方合法权益,全面提升评估行业法治水平。
(六)完善行业治理标准。细化完善评价指标体系和评估机构分类标准,将评估机构执业质量、评估业务风险控制和专业人员履职情况等纳入评价范围,突出质量导向,引导评估机构加强内部管理,提高服务能力,提升评估专业服务的价值认可度,为评估委托人合理选择评估机构提供依据。
(七)促进行业公平竞争。加强法定评估活动管理,推动评估委托人建立以质量为导向的选聘机制,按照市场自愿原则选择与评估事项能力相当的评估机构。营造公平竞争市场环境,严禁擅自设立和提高评估机构依法自由参与评估市场的限制门槛,严禁干预评估专业人员依法独立、客观、公正从事评估业务,严禁评估机构以恶性压价、支付回扣、虚假宣传等不正当手段获取评估业务。
(八)激励引导做强做优。研究建立行业激励引导机制,推动评估机构提升品牌意识,做精做专业务,引领提升行业综合实力。严格落实各项税费优惠政策,对吸纳高校应届毕业生、退役士兵、残疾人员就业,以及符合中小微企业财税支持条件的评估机构,按规定给予税收优惠等政策支持。
(九)支持业务范围拓展。推动评价(评估)标准体系建设,支持评估机构发挥专业优势,参与绩效评价、投后评价、债券发行、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管理等业务。鼓励资产评估机构延伸和拓展评估服务链条,依法开拓数据资产评估、自然资源资产评估、生态资源资产评估、知识产权评估等新领域业务。
(十)推动数字化发展。按照国家统一部署,优化完善相关信息系统,提升评估业务数据处理能力,加快推进评估行业数据标准化进程,切实保障评估数据安全。鼓励评估机构围绕评估报告电子化、行业管理服务数据等领域,探索建立全流程的智能作业平台及辅助工具。
(十一)提升服务行业能力。加强行业协会建设,优化完善协会组织架构和职能,充分发挥行业专门委员会功能;完善专家管理制度,分类建立规范高效的专家服务队伍;健全完善专业技术服务、法律援助与权益保护机制,提升服务行业发展能力水平。发挥行业协会组织协调作用,搭建沟通交流平台,加强行业协作、信息沟通、形象宣传,引导提升行业社会影响力。
三、强化监督管理
(十二)健全完善管理体制。理顺评估活动各环节事权责任,将评估业务“归口”管理与评估活动属地管理相结合,构建分工负责、横向联动、上下协同的管理机制,加强与国资、金融、市场等监管部门工作联动,加强信息共享,按照监管职责和属地权限移送处理问题线索,推动资产评估行业监管等财会监督与其他各类监督贯通协同。
(十三)加强登记备案管理。加强行政管理和行业自律管理协同配合,提升监管效率。重点关注申请人职业道德、专业胜任能力、专职执业及诚信情况等,优化完善评估机构和人员备案、评估报告报备等处理流程。畅通评估行业“进出”通道,对不符合执业条件的评估专业人员、不符合持续经营条件的评估机构依法处理。
(十四)规范法定评估委托人行为。督促法定评估委托人依法选择评估机构,并与评估机构订立委托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如实向评估机构提供评估资料,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和评估报告载明的使用范围使用评估报告,按照合同约定向评估机构支付费用,不得索要、收受或者变相索要、收受回扣,不得串通、唆使评估机构或者评估师出具虚假评估报告。
(十五)强化行业监督检查。推动行政监管与行业自律监管有机结合,联合开展评估行业执业质量监督检查。增强监督检查针对性、有效性,聚焦国有资产处置、重大投资决策和专项资金申报等评估活动开展重点检查,对报告数量异常、存在违法违规线索、群众反映强烈以及有关部门移交的评估机构提高检查频次,加大监督检查力度。
(十六)严厉打击违法行为。综合运用行政处罚、自律惩戒、信用记录、公开曝光等措施加大惩戒力度,严厉打击评估行业违法违规行为,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从严从重查处滥用资产评估方法、出具虚假报告和重大遗漏报告等突出问题和影响恶劣的重大案件。完善投诉、举报处理机制,加大对机构无证经营、专业人员挂名执业、超出胜任能力执业和网络售卖报告等突出问题的专项治理力度。
四、加强人才培养
(十七)加大后备力量建设。健全行业人才选拔考核制度,鼓励高层次人才进入评估行业工作,加强行业后备力量储备。优化评估考试组织管理,吸引更优秀人才关注和参加考试,鼓励行业从业人员参加职业资格考试,实现考试人员数量与质量双提升。搭建交流合作平台,支持评估机构与高校、国有企业开展实习实训基地建设、教学科研项目合作等,多层次培养后备人才。
(十八)激励培养高端人才。研究建立行业高端人才选拔培养机制,培养一批职业道德好、专业能力强、具备创新能力的行业领军人才。鼓励评估专业人员参加全国资产评估行业高端(领军)人才选拔培养,鼓励取得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的行业人才,按规定参加高一级经济等专业有关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并参评高一级职称。
(十九)强化执业能力培训。优化继续教育内容和方式,结合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行业发展实际,分层分类开展全覆盖继续教育,加强政策解读、法规宣讲、业务操作等培训,不断提升评估专业人员业务能力水平。
五、严格行业自律
(二十)强化行业自律监管。建立常态化风险预警机制,优化资产评估业务报备管理,对评估机构和评估专业人员执业情况实施动态监控。组织评估机构开展自查自纠,通过警示谈话、强制培训、内部问责、限期整改等措施,加大自律惩戒力度,督促评估机构和评估专业人员规范执业。
(二十一)加强行业诚信建设。建立健全行业信用承诺制度,加强信用自律,增强法治意识和契约精神,引导评估机构和评估专业人员自觉遵守法律、法规、行业规约和职业道德准则。优化评估机构年度报备,建立健全评估机构自查自纠报告机制,真实、完整、准确记录反映评估机构和评估专业人员诚信档案。优化综合评价和结果运用,加强失信惩戒,梳理总结典型案例和严重失信机构、人员清单,及时向社会发布。
六、完善保障措施
(二十二)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推动我省评估行业高质量发展工作,按照职责分工,健全工作机制,完善实施细则,共同推进相关工作落实落地。
(二十三)加强协调配合。各级评估行业管理部门(单位)要认真落实各项工作任务,密切关注工作推进过程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建立协作机制,加强协调配合,实现信息共享,形成监管合力。
(二十四)加强宣传引导。充分运用各类媒体,多渠道加强对资产评估行业发展相关政策宣传,提高政策知晓度和执行力,着力营造公平公开、有序竞争的执业环境。
本意见自2024年12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
《关于推动资产评估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政策解读
一、《意见》的出台背景和重要意义
资产评估是现代高端服务业,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专业力量,是财政管理中的重要基础工作。资产评估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自《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颁布以来,我省资产评估行业快速发展,评估机构数量、从业人数和经营规模已位居全国前列,西部第一。同时,随着市场发展变化,评估机构、评估专业人员不断融合,业务领域不断拓展,评估行业存在的人员执业能力不强,机构执业质量不高,行业诚信建设不足等系列问题日益凸显,制约了资产评估作用进一步发挥。由于资产评估细分领域分属不同的行政和自律管理部门(单位),在行业监督管理中还存在一定的权责不清,协调不足等体制机制方面的问题,也亟需进一步解决。
2023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提出,要加强对资产评估执业质量监督,规范行业秩序,推动资产评估行业高质量发展。为全面提升我省资产评估行业服务四川现代化建设能力,更好发挥其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服务和支撑作用,财政厅联合自然资源厅、住房城乡建设厅等资产评估行业主管部门,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结合我省资产评估行业实际,研究制发了《关于推动资产评估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在现行法治框架下,对进一步完善行业治理,净化执业环境,提升执业质量等作出了全面安排部署,对我省资产评估行业更好适应新时代现代化建设需要,更有力服务保障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具有重要意义。
二、《意见》的总体思路和内容框架
《意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十二届六次全会部署要求,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监管与服务并重,立足解决当前资产评估行业发展面临的问题,又要考虑长远发展,以推进行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目标,突出政治属性,明确重点任务和工作要求,积极推动资产评估行业高质量发展。
按照上述思路,《意见》主体框架分为六个部分。第一至第五部分主要从加强党的建设、服务行业发展、强化监督管理、加强人才培养和严格行业自律五个方面明确21项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的具体任务;第六部分明确保障措施。
(一)加强党的建设。明确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夯实基层组织建设、强化统战群团建设、加强党风廉政建设4项行业党建工作,突出党建引领,促进行业坚持正确发展方向。
(二)服务行业发展。明确以推动评估制度建设、完善行业治理标准、促进行业公平竞争、激励引导做强做优、支持业务范围拓展、推动数字化发展、提升服务行业能力等7项工作举措,积极为评估行业发展服务。
(三)强化监督管理。明确以健全完善管理体制、加强登记备案管理、规范法定委托人行为、强化行业监督检查、严厉打击违法行为等5项监管措施,为评估行业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四)加强人才培养。明确加大后备力量建设、激励培养高端人才、强化执业能力培训3项人才培养任务,进一步提升评估行业人员能力水平。
(五)严格行业自律。明确强化行业自律监管、加强行业诚信建设2项行业自律任务,发挥行业自治功能,规范引领评估行业健康运行。
(六)完善保障措施。对涉及评估管理的相关责任部门(单位)提出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协调配合、加强宣传引导等工作要求,以保障《意见》要求得以落地落实,发挥政策功效。
三、《意见》有哪些亮点和特色
一是坚持党建引领,突出政治属性。注重发挥资产评估行业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强化统战群团建设,凝聚共识,把党的工作融入资产评估行业运行和发展全过程,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资产评估行业得到贯彻落实。
二是坚持内外兼修,突出质量导向。注重规范约束与激励引导相结合,营造公平竞争市场环境与提升行业发展能力并举,引领评估行业提升综合能力,发挥专业优势,推动资产评估业务规范有序开展,为我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好服务和保障。
三是坚持依法治理,突出监管协同。注重行政监管和行业自律协同,构建分工负责、横向联动、上下协同的管理机制,将评估业务“归口”管理与评估活动属地管理相结合,推动资产评估行业监管等财会监督与其他各类监督贯通协同。
四、如何抓好《意见》贯彻落实
《意见》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省资产评估行业发展的指导性文件,《意见》出台后,关键是要抓好贯彻落实。财政厅、自然资源厅、住房建设厅作为资产评估行业行政管理部门,将积极会同有关部门采取有力措施,推动《意见》各项任务、要求落地见效。
一是强化政策宣传引导。运用好各类宣传媒介,采用灵活形式,多方位、多渠道加大对支持行业发展相关政策的宣传和解读力度,让相关部门、机构组织、执业人员更好学习政策、掌握政策、落实政策,积极营造公平公开、有序竞争的执业环境。
二是抓实抓细重点工作。围绕推动《意见》落地落实,及时制定相关配套制度和支持政策,明确目标任务,细化工作举措,狠抓推动落实,确保取得实效。
三是加强工作协调配合。建立跨部门、跨区域工作协调机制,强化信息共享,形成监管合力,加强行业监管、部门管理和行业自律的协同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