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医疗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成都市税务局等部门关于印发《成都市长期护理保险实施细则》的通知 成医保发[2022]10号 2022-6-1 四川天府新区社区治理和社事局、财政金融局,成都东部新区公共服务局、党群工作部、财政金融局,成都高新区社治保障局、教文卫健局、财政金融局,各区(市)县医保局、民政局、财政局、人社局、卫健局、税务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新一轮长期护理保险改革的实施意见》(成府发〔2022〕10号),深入推进我市长期护理保险工作,现将《成都市长期护理保险实施细则》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成都市医疗保障局 成都市民政局 成都市财政局 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成都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国家税务总局成都市税务局 2022年6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