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的通知
成房领办发[2022]1号 2022-5-16
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的精神,进一步完善“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长效机制,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现将有关措施通知如下。
一、优化预售办理条件。允许企业在符合土地出让合同约定的开竣工时限前提下,按栋办理预售许可证进行销售。
二、优化预售资金监管。支持各区(市)县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在《成都市商品房预售款监管办法实施细则》明确的监管额度核算方式、标准下,根据实际情况合理确定项目预售资金监管额度。
三、优化家庭住房总套数认定标准。近郊区(市)县已购或新购住房不纳入中心城区购房时家庭名下住房总套数计算。
四、优化无房居民家庭认定标准。购房人及其家庭成员在我市无自有产权住房且登记购房之日前2年内无住房转让记录的,认定为无房居民家庭。
成都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代章)
2022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