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全国会计 > 四川会计 > 四川财税法规 > 正文

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开展2021年度成都市中小企业成长工程培育企业(第二批)认定工作的通知

2021-12-15 18:46     来源:中国会计网     

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开展2021年度成都市中小企业成长工程培育企业(第二批)认定工作的通知

四川天府新区发经局、成都东部新区战略研究局、成都高新区经济运行局,各区(市)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为持续做好全市中小企业培育工作,实施“规下企业上规攻坚计划”,促进具有良好成长性的中小企业又好又快发展,现将2021年度成都市中小企业成长工程培育(第二批)(以下简称成长工程培育)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育目的

  围绕“5+5+1”现代开放型产业体系,筛选一批具有良好发展前景的成长性中小企业,制定精准培育措施,实施规下企业上规攻坚计划,鼓励企业加快成长壮大、尽早上规,引导中小企业向“专精特新”“隐形冠军”方向发展,为培育形成更多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构建新发展格局提供有力支撑。

  二、申报对象

  申报企业需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我市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的中小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企业生产经营状况良好。

  (二)符合“5+5+1”现代开放型产业体系发展方向,优先支持认定先进制造业企业。

  (三)2020年度企业营业收入在10亿元(不含)以下的投产企业和2021年度已投产的新建企业。

  (四)企业近两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环境污染事故。

  三、申报类型

  成长工程培育企业按照生产经营规模,分为三种类型。

  (一)“拟上规”企业。2020年企业年营业收入2000万元(不含)以下,2021年营业收入可望突破2000万元的投产企业和2021年度已投产的新建企业。

  (二)“成长型”企业。2020年企业年营业收入在2000万元(含)至1亿元(不含)之间的投产企业。

  (三)“小巨人”企业。2020年企业年营业收入在1亿元(含)至10亿元(不含)之间的投产企业。

  四、认定条件和程序

  (一)认定条件

  1.新建企业在“培育企业资格申报系统”内填报后,直接纳入培育名单;

  2.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在“培育企业资格申报系统”内填报后,直接纳入培育名单;

  3.2020年度利税总额为正、利税同比正增长、主营业务收入同比正增长,满足以上三个条件之一。

  (二)认定程序

  1.企业登录成都市“银企校院”四方对接服务平台(http://www.cdsme.org/),进行注册,并按照规定和要求在“培育企业资格申报系统”内填报信息;

  2.各区(市)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结合申报企业的经营状况、资产状况、订单状况等情况,进行初审并择优推荐;

  3.市经信局按照总量控制、统筹兼顾的原则,择优确定培育企业,并向社会公布。

  五、相关要求

  (一)请各区(市)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高度重视成长工程培育工作,将此项工作作为扶持本地企业做大做强、服务解决企业困难、跟踪企业运行情况的的抓手和载体。

  (二)请纳入培育名单的企业专注实业发展,对符合条件的企业优先推荐享受技术改造、信息化建设等各级财政专项政策补助。

  (三)请各区(市)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在成都市“银企校院”四方对接服务平台审查属地申报企业信息,及时推荐符合条件的企业,并于12月17日前将审核通过企业名单导出,加盖公章后上传至系统。

  联系方式:87710082-8000、87710082-8008、61885840;

  技术咨询QQ群:291880894、367121475。

  特此通知。

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1年12月8日

微信公众号

萨恩课堂

咨询电话:400-888-3585

在线客服:点击咨询

©2001-2023 中国会计网(CANET) All Rights Reserved 运营支持:北京萨恩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实名网站认证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37473号 京ICP备1201396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