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2021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初级)证书拟于11月22日开始发放。现就领取事宜通知如下:
1.按照会计工作属地管理原则,请考生在各县(市、区)财政局(即报名时所选报名点)领取证书。
2.本人领取的,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有效期内)。由他人代领的,需持委托人和受托人双方身份证原件,以及双方亲笔签名并加盖指模的委托书。
3.因疫情原因,请领证人员自觉接受体温检测,出示本人“四川天府健康通”健康信息,扫描场所码,全程佩戴口罩,保持安全距离,做好自我健康防护。
各县(市、区)财政局(报名点)联系电话
乐山市财政局
2021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