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考生:
2021年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初级资格证书拟于2021年11月24日起发放,现将领取证书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领取对象:2021年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初级考试两科成绩合格的考生。
二、领取地点:考生报名时所选报名点,详细地址见附表。
三、领取时间:2021年11月24日开始,上午9:00—12:00, 下午2:30—5:00(节假日、双休日不办理)。
四、携带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
2.若委托他人代领,需持考生本人和代领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和委托书。
五、特别提示:请各考生在领取证书时,遵守相关单位疫情防控规定,做好个人防护措施。
特此公告
宜宾市会计考办
2021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