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关于春节期间电子税务局有关事项的通告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1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0〕27号),现将2021年春节期间电子税务局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春节期间,四川省电子税务局正常开放,纳税人、缴费人可通过电子税务局办理各类涉税(费)业务。
二、纳税人在电子税务局申请领用、代开发票,需到办税服务厅现场领取或办理邮政寄递的,税务机关将于假期结束后第一个工作日受理。当地设有24小时自助办税厅的,可根据当地税务机关提示办理。
三、纳税人通过电子税务局提交的部分业务申请,需要推送后台人工审核的,税务机关将于假期结束后第一个工作日受理。
请纳税人相互转告,税务机关将竭诚为您服务,感谢您的理解、支持和配合。
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
2021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