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级各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四川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327号)相关规定,现将《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正高级会计师职称评价基本标准条件>的通知》〔川财规〔2020〕8号〕的施行时间明确如下:
该文件自2020年12月4日起正式施行。
四川省财政厅
2020年11月5日
微信公众号
萨恩课堂
咨询电话:400-888-3585
在线客服:点击咨询
©2001-2023 中国会计网(CANET) All Rights Reserved 运营支持:北京萨恩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实名网站认证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37473号 京ICP备1201396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