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关于公布获得2018年度免税资格的非营利组织名单[第五批]的公告
川财税[2020]9号 2020-4-20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3号)精神,现将经财政厅、省税务局联合审核确定的获得2018年度免税资格的非营利组织名单(第五批)公布如下(按拼音字母排序):
1.四川省妇幼保健协会
2.四川省普善公益慈善促进会
3.四川省石油学会
4.四川省异地商会联合会
以上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的有效期为五年。
四川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
2020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