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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关于全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非接触式”办税缴费有关事宜的通告

2020-02-23 15:23     来源:中国会计网     

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关于全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非接触式”办税缴费有关事宜的通告

尊敬的纳税人、缴费人: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工作部署,近期,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非接触式”网上办税缴费清单,明确了185个“非接触式”办理的涉税缴费事项及具体办理有关事宜,包括166个全程网上办事项和19个线上线下融合办理事项。按照“尽可能网上办”的原则,全面落实税务总局和省委省政府的要求,结合我省实际,我局梳理了197个“非接触式”网上办税缴费事项(不含税务总局清单中4项我省不涉及业务事项、2项属政策调整不再发生业务事项),在税务总局清单的基础上新增了18个全程网上办事项,包括178个全程网上办事项和19个线上线下融合办理事项,并对上述197个事项及16个线上预约线下办理事项、28个线下延期办理事项的具体办理事宜进行了明确。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全程网上办清单中的事项,请尽可能在网上办理。

  全程网上办清单共178个事项(详见附件1),请纳税人、缴费人通过四川省电子税务局全程在网上办理。

  若无法成功办理,可通过电话联系所属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或通过微信、QQ群、在线交互等方式获得帮助。纳税人、缴费人可通过四川省电子税务局首页右上角的“帮助”模块或直接点击链接(https://etax.sichuan.chinatax.gov.cn/bszm-web/apps/views/beforeLogin/bzzx/bzzx.html),查询所属主管税务机关办税厅联系电话等信息。

  二、线上线下融合办清单中的事项,请在线上申请办理。

  线上线下融合办清单共19个事项(详见附件2),纳税人、缴费人需通过四川省电子税务局在线申请办理。对需出具的纸质文书或证照,税务机关将通过邮寄方式送达。

  对需要发放纸质发票的业务事项,如“发票领用、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等,税务机关将采取线上受理线下邮寄的方式办理。3月31日24:00前,四川省纳税人通过网上申请办理发票寄递业务免收邮寄费用。

  对需要实地调查巡查的业务事项,如“合并分立报告、一照一码户清税申报、两证整合个体工商户清税申报、注销税务登记”等,税务机关将暂缓实地调查巡查。纳税人需将纸质资料做好留存备查,待疫情结束后,税务机关将根据实际案头分析情况,通知纳税人补交相关材料或重新启动实地调查巡查工作。

  三、线上预约线下办清单中的事项,请在线上预约后错峰办理。

  线下预约办清单共16个事项(详见附件3),涉及纳税人、缴费人重大权益或确需到办税服务厅办理的业务事项,如“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发行、发票退票”等。纳税人、缴费人请通过四川省电子税务局“我要预约”或当地税务机关提供的其他预约办税渠道进行预约,税务机关将根据纳税人、缴费人预约情况,分时分批错峰办理,降低疫情传播风险。

  四、线下延期办清单中的事项,请延期到疫情防控期结束后办理。

  线下延期办清单共28个事项(详见附件4),业务过程中需税企双方频繁交互,如“复议听证、和解处理”等。考虑疫情传播风险,请延期到疫情防控期结束后办理。

  温馨提示:纳税人和缴费人在电子税务局办理业务时相关操作可参阅四川省电子税务局操作手册(下载地址:https://etax.sichuan.chinatax.gov.cn/bszm-web/apps/views/beforeLogin/bzzx/bzzx.html,点击“下载操作手册”),或拨打12366热线进行咨询。

 

                                                                                                                      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

2020年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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