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试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
2.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热爱会计工作,具备相应的会计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
(二)具体条件
报名参加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同时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5年。
(2)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4年。
(3)具备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2年。
(4)具备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1年。
(5)具备博士学位。
(6)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
上述有关学历或学位,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学位)。所述有关会计工作年限,截止日期为2020年12月31日;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正式从事会计工作,相应时间不计入会计工作年限;参加中级资格考试工作年限为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会计工作时间的总和。
二、报名相关事项
(一)时间及安排
1.考试报名。报名时间为2020年3月15日至31日。
2.资格审核。报名资格审核时间为3月16日至3月31日(工作时间内)。报考人员应根据相应级别报考条件的规定,持报名考生信息表(加盖单位公章)及教育部门认可的学历或学位证书或相关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居民身份证等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应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到网上报名选择的报名点进行资格审查并确认。上一年度报考过中级资格考试并通过一科以上的考生,可不进行本次审核。报名人员应当对提供的报名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果提供虚假信息和证明材料或者采用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报名资格的,考试管理机构有权取消其报名资格。
3.缴费。考生网上缴费时间为3月16日至3月31日。经现场确认其报名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根据报名考生信息表上的网络报名注册号进入网上缴费系统完成缴费。网上缴费成功才能视为报名成功。
(二)报名地点
符合报名条件的在职在岗人员按属地化原则在其工作单位所在地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在校学生,在其学籍所在地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其他人员,在其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报名。
符合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按照就近方便原则在内地报名。有工作单位的,在其工作单位所在地报名;为在校学生的,在其学籍所在地报名。
所有报名参加考试人员,均在其报名所在地参加考试。
(三)收费标准
中级资格考试每科收取考务费6元,考试费50元,共计每科收取56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