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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财政:下足“绣花”功夫 用精管紧扶贫资金 备好脱贫攻坚战“粮草军需”

2020-01-13 17:47     来源:中国会计网     

2020年1月13日 来源:四川省财政厅办公室

  习近平总书记在2015年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上指出,扶贫资金是贫困群众的“救命钱”,一分一厘都不能乱花;2018年2月,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四川时强调,要强化扶贫资金监管,做到阳光扶贫、廉洁扶贫。要坚持问题导向,集中力量解决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等突出问题。四川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不拔高标准、不降低成色、不脱离实际、不增加债务”的原则,在持续加大脱贫攻坚投入的同时,把管好用好扶贫资金作为打好脱贫攻坚战的重中之重,围绕扶贫资金预算、分配、使用、管理、绩效评价和监督检查全环节立下“铁规矩”、划出“硬杠杠”,最大限度发挥扶贫资金效益。

  一、改革供给方式,让扶贫资金需求有保障

  (一)强化资金投入。一方面,足额筹措资金。通过挖存量、优增量、增总量,足额筹集落实财政扶贫资金,2019年围绕19个扶贫专项方案规划投入财政资金842亿元、同比增长10%,安排省级专项扶贫资金64亿元、同比增长19%。另一方面,做好提前下达。加大年度预算扶贫资金提前下达比例,及早告知市县扶贫资金额度,确保一般性转移支付提前下达比例达90%以上,专项转移支付提前下达比例达70%以上,便于基层做好项目谋划和资金安排。

  (二)优化分配方式。坚持扶贫资金因素分配法,由“定项目、下资金、批方案”转变为“因素分配、切块下达、绩效挂钩”,根据贫困状况、政策任务和脱贫成效等量化指标计算分配额度,确保资金分配更符合基层脱贫需要。实行扶贫资金责任、权力、资金、任务“四到县”,除中央和省委省政府有明确要求外,省级只下达额度,不“带帽”具体项目,全部切块到县,有效增强县级项目审批和资金安排主动性。

  (三)专项库款保障。针对部分扶贫规划内项目资金保障不到位的问题,从2019年3月起在全省21个市(州)和161个有扶贫任务的县同级国库开设财政扶贫资金支出账户,专门用于归集、拨付和核算财政扶贫资金,实现财政扶贫资金封闭管理、安全运行、动态监控、精准使用。省财政每月定期收集当月下达的中央和省财政扶贫资金,对市县统一进行资金调拨,动态监测支出账户并定期通报市县财政扶贫资金归集、拨付及结余等情况。对财政扶贫资金支出保障不到位、出现库款资金支付风险的地区进行通报约谈,对挪用资金影响扶贫项目推进造成重大影响的严肃追责问责。

  二、创新使用方式,让扶贫资金花得更精准

  (一)精准对接脱贫攻坚项目库。出台《完善县级脱贫攻坚项目库建设的实施意见》等制度,指导全省161个有扶贫任务的县建立脱贫攻坚项目库,扶贫资金安排与脱贫攻坚项目库紧密结合、精准对接,凡计划在下年度实施的入库项目,均应在本年度内完成前期准备工作,从源头上保证扶贫项目资金精准安排,对未入库的扶贫项目原则上不得安排资金,确保扶贫规划、项目与资金“无缝衔接”。目前,全省入库2018—2020年项目20.15万个,其中18.11万个项目已完工,11501个贫困村、136.74万户次贫困户、419.26万人次贫困人口直接受益。

  (二)统筹整合涉农资金。针对资金分配“小、乱、散”和使用效益不高等问题,打破以往财政涉农资金“打酱油的钱不能买醋”的限制,把中央17类、省级13类涉农资金全部纳入整合范围,支持全省88个贫困县聚焦脱贫攻坚调整用途安排使用,探索创新“蓄水统配”“截长补短”“引流归口”整合模式。实施整合资金下达文件会签制度,省财政按季度向贫困县反馈分配到每一个贫困县的中央和省级整合资金规模,确保整合项目科学安排、整合资金精准使用。自2016年贫困县统筹整合涉农资金试点以来,全省88个贫困县共整合资金1002亿元。

  (三)建立四项扶贫基金。针对农村贫困家庭子女就学、看病就医、发展产业缺乏启动资金等方面的特殊困难,在全省161个有扶贫任务的县分别建立每县不低于300万元的教育扶贫救助基金、卫生扶贫救助基金和扶贫小额信贷分险基金,重点解决贫困户在享受现有政策基础上仍存在的就学就医方面困难,以及通过政府增信方式鼓励金融机构向贫困户发放无担保、无抵押信用贷款。在11501个贫困村建立每村不低于30万元的产业扶持基金,为贫困户提供无息借款,通过民管、民议、民定,公开透明发放,精确“滴灌”贫困群众。目前,基金累计规模达127.35亿元,惠及贫困人口超过600万人次。

  三、优化支出方式,让扶贫资金花得更顺畅

  (一)实行直接支付制度。对财政扶贫资金实行财政直接支付制度,资金支付全面纳入国库集中支付信息系统管理,实行全信息系统过程控制,确保资金快捷安全到达使用“终端”,截至2019年10月底,全省扶贫资金实现支出370亿元,支出进度为79%。针对到村到户的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推广实施以社会保障卡为载体的“一卡通”发放,让惠民惠农补贴资金直通受益群众。截至2019年10月底,省级明确的32项惠民惠农补贴,以及市县确定的433项补贴全部纳入“一卡通”平台发放,累计发放金额145亿元,惠及1287.7万人。

  (二)优化项目资金拨付方式。允许市县按“程序不减、周期缩短”的原则,结合资金管理规定和扶贫项目建设实际,灵活选择预拨、提前下达或按项目实施进度等方式拨付资金。扶贫项目启动后,实施单位根据建设需要提出用款申请,经项目主管部门审核后,财政预拨部分启动资金,具体预拨比例由县级视项目情况自行确定。完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报账办法,以项目方式推进的提供合同、验收报告和发票进行报账,对到户补助资金提供验收报告和资金兑付贫困户的签字花名册进行报账。

  (三)创新调剂使用机制。对一些前期规划不实、资金对接不精准,或者实施有困难的扶贫项目,允许县级以中期调整的方式,将闲置的项目资金,调剂用于其他建设进度快、资金需求急的项目。对与脱贫攻坚规划不一致、不符合县级实际的省级专项规划,允许县级按程序进行调整,并报省级行业主管部门备案。在保证扶贫资金投入总量不变的前提下,可根据脱贫攻坚项目进度需求,按规定程序对项目间的年度资金进行合理调剂使用,切实加快扶贫资金支出进度。

  四、完善监管方式,让扶贫资金花得更明白

  (一)实施财政扶贫资金动态监控。建立省财政扶贫资金动态监控系统,将中央和地方各级财政扶贫资金的预算安排、指标下达和预算执行等有关信息录入系统,资金投向明确到具体项目和受益人,对各级各类财政扶贫资金预算分配下达、资金支付、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目标执行等情况进行动态监控,初步实现项目资金数据可追溯、责任可倒查、红线可预警。目前,省、市、县三级依托系统完成中央指标1699.33亿元、省级配套395.19亿元分配到市州或扩权县,市州1259.7亿元分解到同级单位及区县,区县1552.48亿元分配到单位,实现扶贫资金全过程动态监控。同时,加大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四项扶贫基金、义务教育发展资金和灾后重建资金等资金的检查力度,每年检查资金覆盖面不低于上一年度财政扶贫资金投入的30%。

  (二)探索村级代理记账模式。针对因基层财务力量薄弱、管理不规范导致的扶贫资金“跑冒漏滴”问题,在46个贫困县、7604个村探索实施“互联网+精准扶贫代理记账”,运用互联网代理记账平台,通过扫描单据、采集信息、自动记账,规范村级财务和扶贫资金会计核算,数据平台与银行线上直联,适时监控账户资金动态,确保支付无误、账实一致。同步开发手机APP,目前已面向92万用户开放资金使用等信息查询功能,通过身份登录随时查询本地扶贫资金收支情况和村级财务状况,让群众清楚知道每笔扶贫资金的流向,确保阳光扶贫、廉洁扶贫。

  (三)实行扶贫资金绩效管理。印发《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把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管理纳入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建立省、市、县三级联动扶贫项目资金绩效自评和评价工作机制,通过部门自评和财政评价相结合的方式,推动实现全省扶贫项目资金绩效评价全覆盖。强化绩效评价结果运用,将绩效评价结果与扶贫专项设置、资金多寡安排挂钩,提高扶贫资金配置效率。

发布日期:2020年0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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