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关于公布获得2018年度免税资格的非营利组织名单(第二批)的公告
川财税[2019]4号 2019-5-31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3号)精神,现将经财政厅、省税务局联合审核确定的获得2018年度免税资格的非营利组织名单(第二批)公布如下(按拼音字母排序):
1.广元市教育基金会
2.洪雅县关心下一代基金会
3.四川电子科技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
4.四川省抗癌协会
5.四川省城市商业银行协会
6.四川省宠物协会
7.四川省钒钛钢铁产业协会
8.四川省扶贫基金会
9.四川省红十字基金会
10.四川省护理学会
11.四川省民营文化企业协会
12.四川省青少年发展基金会
13.四川省社区卫生协会
14.四川省索玛慈善基金会
15.四川省文化产业商会
16.四川省五粮液慈善基金会
17.四川省现代物流发展促进会
18.四川省循环经济协会
19.四川省医师协会
20.四川省医学会
21.四川桃花源生态保护基金会
22.四川天泽慈善基金会
以上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的有效期为五年。
四川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
2019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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