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税务机关有哪些强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措施?
社会保险费是指在社会保险基金的筹集过程当中,雇员和雇主按照规定的数额和期限向社会保险管理机构缴纳的费用,它是社会保险基金的最主要来源.
也可以认为是社会保险的保险人(国家)为了承担法定的社会保险责任,而向被保险人(雇员和雇主)收缴的费用.
对已责令限期缴纳,但逾期仍未按规定缴纳人扣代缴或拒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县级以上地方税务机关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1)书面通知其开户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从其存款中扣缴;
(2)扣押、查封、拍卖、变卖其价值相当于应缴费额的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以拍卖或变卖所得抵缴费款;
(3)申请人民法院依法强制征收.
地税机关采取强制措施时,对缴费单位未缴纳的滞纳金同时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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