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龙岩市政府办印发《关于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的通知》,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待遇水平。
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到底上涨多少?
调整对象及调整水平
本次全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增加18元,即在我市每人每月125元的基础上提高至每人每月143元。
新增部分养老金什么时候到手?
通知要求,提高的基础养老金从2018年1月1日起补发,各县(市、区)需于 2018年9月底前发放到位。
据了解,龙岩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自2010年全面启动实施以来,基础养老金水平逐年提升。
2012年,在全省率先实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倍增计划,并建立“长缴多得”激励机制和丧葬金补助制度。
2015年,龙岩市完成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倍增计划,基础养老保险金标准从最初的55元/月提高到110元/月。
2016年7月起,全市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提高至每人每月125元,高于省定标准25元,惠及38.3万60周岁以上参保群众。
此次根据中央、省的统一部署,将全市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提高至每人每月143元,调整后的养老金惠及41.06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