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11日从海南省财政厅获悉,我省再次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从今年1月1日起,将最低标准从每人每月160元提高到178元。此项政策将惠及全省78万60岁以上老年居民。
据了解,此次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再次提高,是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相关要求的举措。省财政厅有关负责人介绍,我省于2009年启动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试点,2011年启动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试点,2014年两项制度合并,建立了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截至2017年底,全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到286万人,其中,领取待遇人数77.7万人。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从2009年的每人每月55元提高到2018年的每人每月178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在保障城乡老年居民基本生活、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