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人力社保局、市财政局日前发布《关于调整2018年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和老年人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调整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和老年人生活补助标准。
调整范围为参加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并领取基本养老金或老年人生活补助的人员。调整标准为:
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由每人每月277元调整为295元;城乡老年人生活补助标准:年满60周岁不满70周岁的由每人每月95元调整为113元;年满70周岁不满80周岁的由每人每月105元调整为123元;80周岁以上的由每人每月115元调整为133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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