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11日从海南省财政厅获悉,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2018年提高全国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的通知》(人社部规〔2018〕3号)精神,海南省再次上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从2018年1月1日起,将最低标准从每人每月160元提高到178元。此项政策将惠及全省78万60岁以上老年居民。
此前,海南省已将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列入海南省委、省政府2018年为民办实事事项,从2018年1月1日起将全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由每人每月145元提高至每人每月160元。
海南省自2009年启动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试点,2011年启动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试点,2014年两项制度合并,建立了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截至2017年底,全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到286万人,其中,领取待遇人数77.7万人。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从2009年的每人每月55元提高到2018年的每人每月178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在保障城乡老年居民基本生活、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记者 王子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