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经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批准,自治区人社厅、财政厅联合印发了《关于2018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决定从2018年1月1日起调整全区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此次符合调整基本养老金人员共有60.32万人,调整增加的养老金将于今年7月底前发放到每位退休人员手中。
据介绍,宁夏对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调整分为三部分,其中,定额调整部分每人每月增加50元;挂钩调整部分则要与本人缴费年限和养老金水平挂钩。此外,在适当倾斜部分,高龄人员可在定额和挂钩调整的基础上,再享受适当倾斜政策,即:年满70周岁不满75周岁的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养老金10元,年满75周岁不满80周岁的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养老金15元,年满80周岁以上的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养老金20元。同时,在定额和挂钩调整的基础上,对艰苦边远一类区和三类区的每人每月分别增加基本养老金5元、10元,企业军转干部低于3855元的调整到3855元。(记者马学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