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石家庄市人社局、财政局召开全市2018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工作会议,安排部署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工作。
石家庄市从2018年1月1日起,为2017年12月31日前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提高基本养老金水平,总体调整水平按照2017年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水平的5%左右增加。调整后,人均月增加养老金144元,预计将惠及73万退休人员。
据悉,此次调整是2005年以来河北省企业退休人员第14次连续调整,也是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第3次同步调整待遇,是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第一年同步同标准调整。调整办法和标准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办法,充分体现了制度公平,规则公平和社会公平。
下一步,市人社局将进一步明确方案,落实责任,抓好发放落实,做好风险防控,确保7月底前将增发的养老金全部发放到位,把党和政府的关怀及时送到退休人员手中。(记者 赵晓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