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冀人社发[2018]28号文件要求和市人社局关于2018年养老金调整工作部署,石家庄市社会保险中心精心组织、统筹安排、积极实施,已按文件要求于7月初完成企业退休(含退职)人员的养老金调整工作。符合养老金调整条件的企业退休人员,今年7月份的养老金将按照调整后的新标准发放。同时,今年1至6月份调整增加的养老金也将随7月份养老金一并发放,并于7月15日前发放到退休人员养老金账户。
7月11日开始,参保单位将可以到社保机构打印“2018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情况明细表”,同时,各社区将陆续对养老金调整情况进行公示。请符合养老金调整条件的企业退休人员及时核对自己调整的养老金,如有疑问请到所在社区或原参保单位进行查询、核对。
按照国家和省社会保险基金风险防控的有关要求,养老金发放要对社保留存的退休人员姓名、身份证号与养老金账户预留的退休人员姓名、身份证号进行比对,比对不一致的养老金无法发放到养老金账户,如退休人员遇到养老金未发放到账户情况,请及时到所在社保机构进行信息核对。
全市各社保机构7月9日开始受理今年死亡的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参保人员的丧抚费及一次性支付业务,参保人员遗属可及时向参保单位或社区提出申请办理。(记者王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