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13日印发《关于建立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央调剂制度的通知》,决定建立养老保险基金中央调剂制度,自2018年7月1日起实施。
我国建立起了世界上最大的社会保障安全网,医保几近全覆盖,养老保险覆盖率超过九成。这对于最大的发展中国家来说,的确是一个了不起的奇迹。不过,养老保险尚未实现全国统筹,不仅不利于养老保险基金保值增值,也带来一些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尽管不少用人单位为员工办理了养老保险。但是由于此前的社保制度存在地域壁垒,员工的社保待遇流动比较困难。外来工到了退休年龄无法在务工地续保、退休的消息屡屡传来。对此,有的外来工无奈退保,拿回个人账户里的钱,单位代为缴纳的保险费都被当地社保部门“充公”。对于未交满最低缴费年限到了退休年龄或者变换务工地点的参保人来说,多年的养老保险金,可能就是一笔零存整取的银行存款(且拿回的只是个人缴纳部分)。养老保险制度画地为牢,影响了千千万万参保人的切身利益。
虽说目前各地已经建立了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制度,但是大多数地方只是实行省级预算和调剂金制度,养老保险基本停留在县(市)级统筹阶段,并没有真正归到省一级统收统支。随着我国老龄化趋势愈发明显,养老资金收支缺口不断扩大,在这个过程中,由于劳动力分布差异,在不同省份之间也形成了鲜明对比。全国各地情况千差万别,经济发展不平衡。有的省份企业养老保险基金结余逐年增长,而部分省份基本养老金的规模迅速缩水。数据显示,陕西、青海、河北、黑龙江、吉林、辽宁等省份养老保险都出现收不抵支的局面。2015年,养老金累计结余最高的广东是累计结余最低的黑龙江的近70倍。中央推动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建立养老保险中央调剂制度,对于打破社保壁垒,化解养老保险发展不充分不平衡的矛盾,改变部分地区收不抵支的尴尬局面无疑具有积极意义。不过,如果养老保险由中央调剂变成全国统筹,参保人养老权利最终实现全国漫游,更值得期待。
基础养老保险全国统筹,中央和地方分别如何投入,参保人跨地域缴费、退休,地区之间利益如何协调,政策如何衔接,养老金结余高的地区愿不愿意帮助养老金亏空的地区,养老金亏空地区利益如何保证,不同地区参保人缴费比例和退休待遇如何确定。这些都是养老保险全国统筹的重点与难点。
由于各地经济发展情况与居民收入水平千差万别,养老保险参保办法与缴纳金额不同。意味着参保人在不同地区参保,退休待遇不一样。按照规定,参保人办理养老保险跨地区转移时,不仅可以转移个人账户余额,也可以转移部分单位缴费。转移个人账户不难,但是单位缴费往往纳入了原参保地的社保统筹基金。单位缴费转移比例如何确定,是一个现实问题。如果单位缴费转移比例过低,既给参保人利益造成损失,也会加大转入地政府经费压力。但是,如果单位缴费转移比例过高或者全部转出,养老保险转出地也不会愿意。因为这笔钱已经纳入统筹基金。要转出地把已经吃进去的钱“吐出来”,势必会触动转出地的既得利益,显然不容易。
养老保险从中央调剂到全国统筹,既需要转出地拿出诚意,体现责任感。也需要中央就这个问题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按照实际情况作出周到的制度安排,制定配套监管问责机制,铲除地方山头主义。当然,要真正提高养老保险全国统筹的政策效率,除了国家从宏观层面进行顶层制度设计以外,尤其需要地方政府体现责任担当。
从长远来看,打破户籍壁垒,把每一个人都纳入权利保障视野。建立全国统一的人力资源大市场,社保政策全国一盘棋势在必行。